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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審員選任標準

人民陪審員選任標準

擔任人民陪審員應具備的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年滿二十八週歲;

3.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擔任人民陪審員,一般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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