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統一六國後丞相誰以小篆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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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統一六國後丞相李斯以小篆為標準。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書同文字”的建議,命令這個禁用各諸侯國留下的古文字,一律以秦篆為統一書體。統一後的中國急需一種統一的官方文字。李斯便奉秦始皇之命製作這種標準字樣,便是小篆。
特點:
1、是長方形,以方楷一字半為度,一字為正體,半字為垂腳,大致比例為3:2左右。
2、是筆畫橫平豎直,圓勁均勻,粗細基本一致。所有橫畫和豎畫等距平行,所有筆畫以圓為主,圓起圓收,方中寓圓,圓中有方,使轉圓活,富有奇趣。
3、是平衡對稱,空間分割均衡與對稱是篆書的獨特魅力。對稱不僅存在於左右對稱,上下對稱,而且還存在於字的局部對稱,圓弧形筆畫左右傾斜度的對稱。
4、是上緊下鬆,小篆的大部分字主體部分在上大半部,下小半部是伸縮的垂腳。當然也有下無腳的字,主體筆畫在下部,上部的筆畫則可以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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