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確定標準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確定標準

交通事故殘疾賠償金的確定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最高法院該解釋在理論上採取的是“勞動能力喪失説”,根據交通事故傷殘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客觀計算其未來收入的損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g6mr1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