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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合同具有哪些特徵

建築工程合同具有哪些特徵

建築工程合同具有以下特徵:

1、建築工程合同是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經濟目的而簽訂的協議;

2、建築工程合同是明確簽約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3、建築工程合同是在當事人平等的基礎上達成的協議;

4、合同一經簽訂,公正機關確認,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要嚴格遵守履行合同;

5、經濟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簽訂,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律的規定。

建築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約定完成建設工程,另一方按約定驗收工程並支付一定報酬的合同。前者稱承包人,後者稱發包人。建設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屬於承攬合同的特殊類型,因此,法律對建設工程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適用法律對承攬合同的相關規定。隨着我國的經濟發展,基本建設作為重要的產業支柱在國民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同時,相應的法律法規也在不斷的完善健全,保證經濟發展的順利進行。

標籤: 建築工程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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