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寫字樓買賣的税費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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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寫字樓買賣的包含的税費明細如下:
1、營業税:房租的5%。
2、城建税:營業税的7%。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税的3%。
4、地方教育費附加費:附加營業税的1%。
5、房產税:房租的12%。
6、個人所得税:房租扣除相關費用後的10%。
目前已將商鋪、寫字樓出租納入日常的規範管理中,所以沒有把非住宅納入綜合徵收率範圍內。此類房屋出租應繳税款的計算比較複雜,共涉及到以上6個税種。
寫字樓出售時繳納費用分為買方和賣方,賣方:營業税。交易額全額的5%及相關附加費;個人所得税。(交易額-原值-相關費用)×20%;土地增值税。計算較為複雜。不詳述;印花税。交易額的萬分之五買方:契税。按非住房繳納4%契税。出售辦事樓應按銷售不動產税目徵收營業税,税率為5%.根據營業税暫行條例頭條規定,納税人的計税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向對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印花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規定,出售辦事樓應按辦事樓銷售合同金額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税,税率為萬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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