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和父母斷絕關係 經驗 關注:1.51W次 法律不允許。從法律角度上,親子關係不能自認而解除。【法律依據】我國關於自認的規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其第一款為,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份關係的案件除外。 標籤: 斷絕關係 父母 法律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d1k0p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