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酒桌上喝死人責任怎麼劃分

酒桌上喝死人責任怎麼劃分

酒桌上喝死人責任怎麼劃分

酒桌上喝死人,若勸酒者存在過錯,則由勸酒者承擔相應的責任。

以下情況視為勸酒者存在責任:

1、強迫性勸酒。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安全護送醉酒者。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地送回家中。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標籤: 酒桌上 劃分 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8drzg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