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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應向哪些法院起訴

夫妻離婚應向哪些法院起訴

離婚案件管轄法院的確定:

1、級別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原則上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2、地域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原則上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但存在例外情形,例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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