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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錄與傳記有什麼區別

回憶錄與傳記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傳記主要記述人物的生平事蹟,根據各種書面的、口述的回憶、調查等相關材料,加以選擇性的編排、描寫與説明而成。回憶錄一般是關於一系列事件的記錄,通常由參加者所寫而不像歷史那樣拘於形式和完備,其口吻常閒逸而親切、注意的焦點通常在作者所知的人物、事件或時代上。

2、記敍的時間段不同:回憶錄,針對作者所經歷中的某件大事件,往往是歷史大事件或某個歷史人物的大事件,所作出的追憶,記敍的是某一個階段發生的事。傳記這種體裁是着重於描述傳主的一生,貫穿傳主的整個人生。

3、寫作方式不同:回憶錄的寫法,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歷詳細地寫出一個階段的生活,也可寫一個側面。寫作回憶錄要真實、廣泛、突出。傳記的寫法一要選材典型。編寫人物傳要在概括人物全貌的同時,選擇重大的有代表性的最能反映人物特徵的事件詳細記述,把不能表現人物特徵的事件摒棄或一筆帶過。二要敍行錄言。記敍人物,要選擇那些最典型,最能表現人物思想性格的行動來寫。三要講究文采。人物傳雖不能偏向華麗的詞藻,繁瑣的描寫,多餘的形容,曲折的情節。但語言生動形象,用詞精當貼切,句子流暢,層次分明,佈局合理,一句話,文采還是必須講究的。

標籤: 回憶錄 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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