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協議有什麼法律依據 經驗 關注:1.25W次 婚前財產協議的法律依據是: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標籤: 法律依據 婚前 財產 協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5p7l0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