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危害及構成犯罪條件
- 經驗
- 關注:2.85W次
一、危害:
貪污罪屬於一種嚴重的經濟犯罪,不僅損害了黨和國家的形象,阻礙了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進程,同時還降低了黨政機關的工作效率,造成整個社會的信任危機。
二、構成條件: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382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34xqr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