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和本質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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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質就是從客觀角度認知事物的形式。本質,指本身的形體,本來的形體;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根本的屬性。
2、性質從廣義上講就是一件事物與其它事物的聯繫,如果一件事物能使一件事物發生改變那麼這兩件事物便有聯繫。
本質語出晉劉智《論天》:言闇虛者,以為當日之衝,地體之蔭,日光不至,謂之闇虛。凡光之所照,光體小於蔽,則大於本質。本質可使人們脱離具體的形象進行創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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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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