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羈押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 經驗
- 關注:1.78W次
超期羈押的立案標準是:
1、拘留37天了還沒有被檢察機關批捕的;
2、檢察機關批捕8個月零7天沒有起訴的;
3、法院超過兩個半月法定辦案期限還沒有結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5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1jgvm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