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知知館 >

經驗

> 不能構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有什麼

不能構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有什麼

不能構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有什麼

不能構成為單位犯罪的主體有,《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中第2條規定: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犯罪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

根據《刑法》第30條的規定,可以成為單位犯罪主體的是: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其中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由股東投資設立的企業法人。

標籤: 犯罪 主體 單位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zhizhiguan.com/zh-hk/jingyan/0z3po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