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视居住检察工作包括哪些人 经验 关注:5.45K次 指定监视居住监察工作中,监察的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标签: 检察工作 监视居住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zhizhiguan.com/zh-cn/jingyan/g06vd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