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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招标不足三家怎么处理

二次招标不足三家怎么处理

二次招标不足三家依法进行重新招标,依据《招标投标》法。

1:根据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因此招标人应当拒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这样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的规定,这种情形应当重新招标。

3: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的规定。

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招标人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是三份,因此虽然有一份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但是在明确后还是要开封宣读,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

5:对于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这一情形的判定没有疑义,按照常理,对于一份无效的投标文件,拆封、宣读其实际意义也不大,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投标人这一概念的正确理解。

标签: 招标 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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